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吡嗪酰胺的副作用? 吡嗪酰胺停用标准

2023-04-18 00:42:37科技帅气的蚂蚁
网上有很多关于吡嗪酰胺的副作用?的问题,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吡嗪酰胺停用标准的知识,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,让我们

吡嗪酰胺的副作用? 吡嗪酰胺停用标准

网上有很多关于吡嗪酰胺的副作用?的问题,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吡嗪酰胺停用标准的知识,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,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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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吡嗪酰胺的副作用?

二、吡嗪酰胺用药2个月了,可以停药了吗?吃的是4连的药,.

三、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 用的药物为吡嗪酰胺片 应该怎么办,要不要停药选择其他的药物呢?

一、吡嗪酰胺的副作用?

吡嗪酰胺是一种口服抗结核药物,属于一线抗结核药物。主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(如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食欲不振)、肝毒性(肝功能异常、乏力、皮肤黄黄、尿黄)和高尿酸血症(少数患者出现痛风)。严禁孕妇使用。罕见的不良反应有寒战、发热、关节肿痛、光敏性(日光照射下皮肤呈鲜红色和褐色)、贫血、溃疡发作、排尿困难等。

二、吡嗪酰胺用药2个月了,可以停药了吗?吃的是4连的药,.

您好,结核性胸膜炎,常规抗结核药物治疗,同时服用护肝药物,回陈老粮食局定期检查。结核性胸膜炎的治疗方法是快速清除利巴韦林。一般第四个强化期来自两个月的联合用药,停用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。在接下来的四个月内,服用异烟肼、利福平或利福喷丁,并定期复查。如果胸膜炎吸收不好,可以延长疗程,平时要注意饮食营养。

三、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 用的药物为吡嗪酰胺片 应该怎么办,要不要停药选择其他的药物呢?

抗结核药物引起肝损害的机制一般认为吡嗪酰胺对肝脏有毒性。当时有报道称肝损伤发生率很高,一度被淘汰出临床。然而,自从引入短期化疗后,对这种药物进行了新的评价。目前认为对肝脏的损害约为0.7%。发现吡嗪酰胺引起的肝损害随剂量增加而加重,属于原发性肝中毒,主要损害为肝细胞毒性。目前认为对氨基水杨酸引起的肝损伤约为0.3-0.5%,且多为过敏反应所致。

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伴肝实质细胞损害,少数患者主要为肝实质细胞损害伴肝内胆汁淤积。乙硫吡嗪和丙硫异烟肼乙硫吡嗪和丙硫异烟肼都是异烟肼衍生物,抗结核作用、剂量和毒性反应都是一样的。它们引起肝损伤的机制尚不清楚,并且很可能出现过敏反应。临床上发现,肺结核合并糖尿病患者应用乙硫氨酸或丙硫异烟肼治疗时,肝损害的发生率较高,其原因尚不明确。

硫脲氨基硫脲又称氨基苯硫脲和结核菌素,对肝脏的危害较小,但黄疸较常见。氨基硫脲引起肝损伤的机制尚不清楚。有资料表明,氨基硫脲引起的肝损伤受种族和遗传的影响。东非人在每天接受治疗时很少出现肝损伤,而英国人在使用相同剂量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。其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。

其他药物如利福霉素、利福平、利福喷丁都是利福霉素类抗结核药物,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损害,但目前缺乏统计数据。有人认为小剂量利福平和足量利福平可收到相似的治疗效果,且肝毒性较轻。乙胺丁醇不仅能损伤视神经,还能引起部分患者的肝损伤,部分患者出现黄疸,部分患者引起肝内胆汁淤积。主要见于老年人、酒精中毒和慢性肝衰竭。

环丝氨酸、卷曲霉素、氧氟沙星、氨基糖苷类等较少肝损害报道一、抗结核药物引起肝损害的发生率,接受抗结核治疗的患者中可逆的转氨酶中度升高的比例为15% ~ 30%。抗结核药物相关的肝功能损害发生率约为2%,通过再次给药发作得到证实。在一项涉及752名结核病患者的11年研究中,发现127名患者的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的中值为6ULN。

其中66例在接受抗结核治疗前AST升高,61例在抗结核治疗后AST升高。然而,在61例AST > 2 ULN的患者中,再次给予抗结核药物。结果证实,26% (16/61)的AST升高归因于抗结核药物。其中7例为吡嗪酰胺所致,6例为异烟肼所致,1例为异烟肼和利福平所致,2例不能确定是哪种抗结核药物所致。

吡嗪酰胺和异烟肼引起的肝损害存在量效关系,但目前推荐剂量引起肝损害的比例很小。大多数作者认为,抗结核药物所致肝损害的AST一般应> >2ULN。吡嗪酰胺和异烟肼的应用是肝功能损害的主要原因。

到目前为止,虽然有利福平引起肝损害的报道,但其他相关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的用药史不明确,缺乏说服力,因此认为利福平治疗结核引起的急性肝衰竭的证据不足。利福平应用早期出现黄疸是由于肝脏对胆红素摄取的竞争性抑制,不应视为利福平引起的肝毒性作用。

异烟肼和利福平引起的肝损伤80%以上发生在用药后1 ~ 7周内,其机制一般认为有两种:一是过敏反应;二是毒性反应。过敏反应可以在治疗过程中消失。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,可以在肝脏中诱导足够的微粒体酶对药物进行代谢和解毒。二、抗结核药物引起肝损害的危险因素。复服发作证实抗结核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多发生在老年人、女性、营养不良、酒精中毒、乙酰化缓慢和重症结核患者。

携带乙肝病毒或有肝病史也是重要的危险因素。但也有报道称,酗酒者因肝功能受损而需要改变治疗方案的几率是非酗酒者的两倍(分别为1.1%和2.6%)。肝功能不全症状出现后继续用药会导致严重后果。此外,异烟肼、利福平和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可能是肝损害明显加重的潜在原因。细胞色素P450(CYP)的诱导剂如苯巴比妥和乙醇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。

有证据表明利福平可诱导CYP3A4和CYP2Cmeph的产生,其中CYP3A4可将对乙酰氨基酚转化为对肝脏有强烈毒性的N-乙酰基-对氨基苯醌(N-乙酰基-对氨基苯醌)。利福平诱导细胞色素P450异构体的能力增加了对乙酰氨基酚引起肝损伤的风险。

异烟肼类药物的应用可诱导CYP2E1活性的增强。CYP2E1是一种参与对乙酰氨基酚氧化生成N-乙酰基-对氨基苯并噁唑-醌亚胺的酶,N-乙酰基-对氨基苯并噁唑-醌亚胺是一种公认的毒性代谢产物,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。此外,利福平还能增强异烟肼的肝毒性。三、临床表现抗结核药物引起肝炎的临床表现无特异性。

部分患者可出现典型的肝炎表现,如恶心、厌油、乏力、黄疸、肝肿大、肝区疼痛等。还有的患者完全没有症状,只是在肝功能检查时才发现异常。根据国际肝损伤检查标准,当血清AST大于2 ULN时,可认为存在肝损伤。

血清AST > 2 ULN,并伴有AST/ALP (R) > 5,提示肝细胞损伤;当血清ALP > 2 ULN,R <2时,提示胆管损伤;AST和ALP均为> >2ULN,但当2

抗结核药所致肝炎的诊断依据不外乎以下几点:(1)应用抗结核药史;(2)可有肝炎症状和体征;(3)血清学检查显示肝功能异常达到以上标准;(4)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肝病,特别是病毒性肝炎。在诊断过程中,尚需考虑是否同时应用其他可导致药物性肝炎的药物,尤其是乙酰氨基酚。目前,确诊药物性肝炎的方法,仍然是再次药物攻击法。

即用药过程中发现肝功能损害后,即刻停药。待肝功能恢复正常,再次应用可疑药物。如再次出现肝功能异常,则可确定是该药导致药物性肝炎。但这种方法对患者有一定损害,并有一定的危险性。需在征得患者同意后,在严密监护下施行。 四、临床处理 药物性肝炎的治疗首先要考虑停药。

但抗结核药引发的肝功能损害并非都需停药,中等程度的可逆性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约为1530。停药可能增加分支杆菌的耐药性,故轻微的转氨酶升高一般不停药。但是,这种轻微损害有可能成为严重肝功能损害的初起表现。到目前为止,转氨酶升高的程度与肝毒性反应的严重性之间尚无确切关系。是否停止抗结核治疗常常取决于医生的临床经验和患者的临床表现。

在前述752例,抗结核治疗后AST2ULN的61例(8.1)中,31例未停药;14例停药后再次用原药;16例修改用药方案,全部完成预定疗程。另有报道建议,发现肝功能损害后,立即停用所有的抗结核药,然后在密切监测下一种一种地投予抗结核药,根据病情和药物反应确定用药方案。但停用所有的抗结核药,会使约1020患者的治疗不必要地被中断。

如果AST升高3ULN或者血胆红素升高,异烟肼和利福平就应停用。再次用药应待肝功能恢复正常以后。如再发生药物性肝损害,则肝功能异常会出现得更早。因此肝功能检查必须及时和反复进行。肝脏损害严重的患者,如出现黄疸,特别是肝性脑病者,预后很差,若未及时停药,进行处理(包括肝移植),则生存率可低于10。故应在用药前和用药后每月检测肝功能。

Dssing等建议,将AST6ULN的患者按有无临床症状等分为两组,每2周评价1次肝功能。第一组有症状或胆红素2ULN,不停药若第一次评价肝功无好转,则停用异烟肼和吡嗪酰胺。后续评价时肝功能若好转,则每2周逐次加异烟肼100 mg/d、异烟肼300 mg/d、吡嗪酰胺500 mg/d和2 000 mg/d;若肝功能仍无恶化,可恢复原有治疗。

任何1次评价发现肝功能恶化时,则停止加药,并改变治疗方案。第二组患者没有症状,胆红素2ULN,亦暂不停药。后续评价如肝功能无恶化,继续原有治疗;如有恶化,则归入第一组。保肝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解除抗结核药带来的肝功能损害。

笔者曾应用还原型谷胱甘肽(泰特)治疗抗结核药引起的肝细胞型肝功能损害15例,混合型肝功能损害6例,未改变治疗方案,肝功能均在用药3周内恢复正常。其中1例48岁男性,右侧胸腔积液,在院外服用异烟肼、利福平及乙胺丁醇,2日后出现食欲下降、疲乏无力。入院时AST 8ULN,总胆红质(TB)67.5 mol/L(4ULN)。经抽胸液检查及胸膜活检证实为结核性胸膜炎。

考虑患者肝功能损害可能与药物的过敏反应有关,在严密观察下给予异烟肼、利福平和吡嗪酰胺,同时静脉点滴泰特0.6 g/d。治疗10日后一般症状明显好转,TB恢复正常,AST显著下降;3周后肝功能完全恢复正常。停用泰特后继续抗结核治疗,第4周时胸液完全吸收,复查肝功能正常。

另1例62岁,女性,因长期低热、反复高热3年,PPD试验强阳性,CT检查见脾脏占位性病变诊断为脾结核。在以往3年中反复多次进行抗结核治疗,均因肝功能损害而停药。入院时AST 5ULN,TB 50mol/L(3ULN),在抗结核治疗的同时伍用泰特0.6g/d,1周后肝功能恢复正常。21例患者中17例(81)应用泰特2周后,肝功能恢复正常;用药3周后,全部恢复正常。无1例停用抗结核药。

在正常生理状况下,肝内谷胱甘肽含量从肝小叶周围向中央区呈负的梯度分布,特别是在中央静脉周围100 m范围内,谷胱甘肽含量最低。在某些毒性药物的作用下,这一区域特别容易发生坏死。而富含谷胱甘肽的小叶周边区则不易发生坏死。由此可说明谷胱甘肽对肝脏的保护作用。

我们认为,还原型谷胱甘肽对抗结核药所致的肝功能损害具有一定治疗作用,至少可以帮助患者安全渡过肝脏对抗结核药的过敏性损害期,避免不必要地停药。

以上就是关于吡嗪酰胺的副作用?的知识,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吡嗪酰胺停用标准的知识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!